《新电池法》的内容里面也表明需要电池运营商尽职调查。欧盟要求所有运营商进行尽职调查,但财年净营业额低于4000万欧元的中小企业可以豁免。
由于电池所使用的原材料在供应链中开采、加工、交易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些社会风险和环境风险,为识别、防止、解决这些实际或潜在的风险,经营者要进行相关的管理体系、风险管理、公告机构第三方验证和监督、信息披露等行为。
“供应链尽职调查”是指可充电工业电池或电动汽车电池投放市场的经济运营商在其管理体系、风险管理、由公告机构进行的第三方验证和信息披露方面的义务,以识别、确认和解决与电池制造所需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和贸易相关的实际和潜在的风险。
采用附录所示的原材料公司应制定供应链政策,并明确传达给供应商和公众;
在供应链政策中纳入符合经合组织《尽职调查指南》供应链政策范本规定的标准;
将监督供应链尽职调查过程的责任分配给高级管理层,构建其各自的内部管理系统以支持供应链尽职调查,并将系统运行的记录保留至少五年;
建立并运行透明的供应链控制系统,包括监管链或可追溯系统或供应链上游参与者的识别系统;
将其供应链政策纳入与供应商的合同和协议,包括其风险管理措施;
建立申诉机制作为预警风险意识系统,或通过与其他经济运营商或组织的合作来安排,或通过求助于外部专家或机构(如监察员)来提供此类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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