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出现了变化此次变化之前,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如下: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此次法定节假日增加2天之后,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发生了如下变化: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3天(法定节假日)=248天
季工作日:248天÷4季=62天/季
月工作日:248天÷12月=20.67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1、 如果企业实施综合工时制,则一定要注意,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比原来相应地减少了,一定要及时更新企业的相应制度。
2、 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仍然保持不变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3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与法定节假日增加前相同,具体如下: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如果企业实施标准工时制,则这次的法定节假日变化不会对企业的工资计算方式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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