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将影响超过50000家欧盟企业,如果一家企业属于以下几个类别之一,就需要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要求。
第一组:大型公共企业,例如欧盟大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且资产负债表连续两个年度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或以上:
总资产负债规模2500万欧元;
净营业额5000万欧元;
财政年度内平均有500名员工;
第二组:大型公共企业,例如欧盟大型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且资产负债表连续两个年度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或以上:
总资产负债规模2500万欧元;
净营业额5000万欧元;
财政年度内平均有250名员工;
第三组:欧盟上市中小企业,且资产负债表连续两个年度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或以上:
总资产负债规模45万欧元;
净营业额90万欧元;
财政年度内平均有10名员工;
第四组:总部位于欧盟以外,且连续两年在欧盟营业额超过1.5亿欧元。
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要求第一组企业在2025年发布第一份报告,第二组企业在2026年发布第一份报告,第三组企业和第四组企业在2029年发布第一份报告。这些企业的报告需要符合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一共包含1178个数据点,并分为四个领域:
跨领域标准:
ESRS 1 ESRS工作方式概述;
ESRS 2 一般业务披露;
环境标准:
ESRS E1气候;
ESRS E2 污染;
ESRS E3 水资源和海洋资源;
ESRS E4 生物多样性;
ESRS E5 循环经济;
社会标准:
ESRS S1劳动力;
ESRS S2 价值链;
ESRS S3受影响社区;
ESRS S4消费者和终端用户;
治理标准:
ESRS G1商业行为事项;
对于上述十二个ESRS标准,企业必须遵守ESRS 2,并对ESRS E1采用不遵守就解释的原则。对于其余的ESRS标准,企业需要通过双重实质性评估,披露具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如果企业认为某一项ESRS标准不重要,需要解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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