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发布非上市中小企业可持续披露自愿标准

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认为,本标准能够帮助非上市中小企业满足大型企业、银行和投资者的可持续信息需求,增强企业可持续问题管理,并促进可持续经济发展。基于资产负债表总额、净营业额和员工人数,中小企业可以被分为三个类别(仅满足其中的一个条件或者是两个条件):

微型企业:资产负债表总额45万欧元、净营业额90万欧元、员工人数10;

小型企业:资产负债表总额500万欧元、净营业额1000万欧元、员工人数50;

中型企业:资产负债表总额2500万欧元、净营业额5000万欧元、员工人数250;

上述中小企业不属于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的应用范围,但欧洲财务报告咨询小组在制定标准时参考了欧洲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

非上市中小企业可持续披露自愿标准包括两个模块,分别是基本模块和综合模块。基本模块是中小企业披露的最低要求,综合模块披露了更多信息,这些信息可能是利益相关者需要使用的。

基本模块要求企业披露其环境、社会和商业行为事项,其中包括:

B1:准备基础;

B2:可持续经济转型实践、政策和未来措施;

B3至B7:环境指标,包括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空气水资源和土壤污染、生物多样性、水资源、资源利用循环经济和废物管理;

B8至B10:社会指标,包括劳动力特征、加纳看那个源泉、薪酬和培训;

B11:治理指标,包括贿赂罚款;

综合模块提供利益相关者感兴趣的信息披露,其中包括:

C1:商业模式和可持续战略;

C2:可持续经济转型实践、政策和未来措施;

C3至C4:环境指标,包括温室气体减排目标、气候转型和气候风险;

C5至C7:社会指标,包括其他劳动力特点、人权政策和负面事件;

C8至C9:治理指标,包括特定行业的收入以及治理机构的性别多样性;

自愿标准认为企业披露的信息需要基于相关、真实、可比、可理解和可核实的原则,企业可以披露未包含在上述范围内的附加信息,以便为信息使用者提供补充。为了方便对比,企业需要在第二年披露上一年度的信息。可持续报告编制时间可以与财务报告一致,并可以通过交叉引用的方式帮助信息使用者理解两种报告的联系。如果企业认为一些信息属于敏感信息,则可以省略披露,但需要说明这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