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指引-受托责任必须包含ESG

受托人(FiduciaryCorporate)是在法律和道德上负有义务,为他人(受益人或投资者)最大利益管理资产或处理事务的个人或机构。这一概念长期以来被视为资产管理行业的基石,传统上被解读为追求财务回报最大化的单一责任。然而,随着可持续投资理念的发展,对受托责任的理解正在经历深刻变革。在ESG背景下,受托责任被赋予了新的维度。现代观点认为,充分考虑ESG因素正是履行受托责任的核心组成部分,而非与之冲突。这是因为:

1. 风险管理:ESG因素(如气候变化、公司治理失效、劳工纠纷等)可能对投资组合产生重大财务影响。忽视这些长期风险可能违背受托人谨慎管理的义务。

2. 价值创造:ESG因素能够揭示传统分析无法捕捉的风险和机遇,识别更具韧性和创新性的企业,最终提升长期风险调整后收益。

3. 法律演进:全球多国监管机构(如英国、日本、欧盟)已明确澄清,受托责任不仅允许而且要求将ESG因素纳入投资决策过程。对资产所有者和投资管理人而言,这意味着ESG整合不再是"可选项",而是尽责管理(Stewardship)的必然要求。他们需要通过建立系统化的ESG分析框架、行使投票权、参与公司治理等方式,积极管理这些可能影响长期回报的因素。这一转变也带来实践挑战:如何平衡不同受益人的价值观?如何衡量ESG因素的物质性影响?如何避免"漂绿"嫌疑?这些都需要受托人发展更精细化的决策流程和披露机制。现代受托责任正在从单一的财务回报最大化,演进为在更广泛的时间维度和风险范畴内维护受益人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