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VHC候选物质清单正式更新至251项

2025年11月5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正式发布公告将1,1’-(1,2-亚乙基)双[五溴苯](十溴二苯乙烷,DBDPE)加入SVHC候选物质清单,至此,SVHC候选清单物质已增加至251项。该清单目前包含 251 个项——其中一些是化学品组团物质,因此受影响的化学品总数更高。 该物质未来可能会被列入授权清单。如果某种物质被列入该清单,公司必须申请授权并获得欧盟委员会的批准才能使用该物质。

根据 REACH 法规,当公司的物质(无论是单独存在、以混合物形式存在还是以物品形式存在)被列入候选物质清单时,公司就负有法律义务。如果某件物品中含有浓度超过0.1%(重量百分比)的候选清单物质,供应商必须向其客户和消费者提供安全使用信息。消费者有权询问供应商,他们购买的产品是否含有高度关注的物质。进口商和生产商必须在产品被列入候选清单之日起六个月内(2025年11月5日)通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如果该产品含有候选清单物质。 欧盟和欧洲经济区供应商向其客户提供的候选清单上的物质(无论是单独供应还是以混合物形式供应)必须更新其向客户提供的安全数据表。

根据《废弃物框架指令》,如果企业生产的物品中含有浓度超过0.1%(重量比)的高度关注物质,则必须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 (ECHA) 申报。该申报信息将发布在 ECHA 的产品关注物质数据库 (SCIP) 中。根据欧盟生态标签法规,含有高度关注物质的产品不能获得生态标签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