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强迫劳动产品条例》是欧盟为落实人权与贸易结合的监管政策推出的规则,旨在通过市场准入限制,打击全球供应链中的强迫劳动行为。该禁令已于2024年12月13日生效,并将从2027年12月14日起适用。禁令所指强迫劳动为ILO第29号公约所定义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即“以惩罚相威胁,强使任何人从事其本人不曾表示自愿从事的所有工作和劳务”。强迫劳动严重侵犯了基本人权和个体尊严,间接加剧了贫困的固化,并阻止了全球最终实现体面工作。
ILO用于识别强迫劳动的标志包括(但不限于):威胁/实际的肢体伤害、对弱势群体的虐待、工作和生活条件上的虐待和超出合理范围的加班、欺诈、行动限制或囚禁于工作地点/某一有限区域、孤立、债务捆绑、拒付工资、超出合理范围的克扣工资、扣押护照和身份证明文件或在工人持非正常移民身份时以向有关部门举报相威胁。
强迫劳动的定义
本条例中的“强迫劳动”是指国际劳工组织第29号公约第2条定义的强迫或强制劳动,包括强迫儿童劳动。
核心内容
条例明确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进口和出口使用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涵盖所有行业及供应链各阶段的产品。
管制产品范围
条例适用于所有使用所谓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涉及所有行业部门。所谓“使用所谓强迫劳动生产的产品”是指在产品的开采、收获、生产或制造的任何阶段,包括在产品供应链的任何阶段,在与产品有关的工作或加工过程中,全部或部分使用了所谓强迫劳动的产品。
受影响对象
所有经济经营者:出口商、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
针对特定地域或对象
欧委会后续通过指引、数据库确认执法重点,强调有关国家强迫劳动的特定地域和经济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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