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公布《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在这份报告中,上海市文明办不仅依照一般国际惯例对企业进行考量,还开创性地纳入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从企业社会责任拓展出单位社会责任的概念。
相对于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单位的社会责任更多体现了“分外之责”,它以“社区责任”、“诚信责任”、“环境责任”等指标为内容落实“道义之责”和“精神之责”。在有区分的考量下,《报告》结果显示,前1000家单位社会责任总体水平为72.4分,其中事业类单位平均分最高为74.92分,机关类单位平均分为72.22分,企业类平均分为70.06分。
拓展出“单位社会责任”
刚刚揭幕的上海论坛2014在上海国际会议中心召开了一场主题为“社会企业在应对亚洲新挑战中的角色”的高端圆桌会议。本次圆桌会议由复旦大学与韩国高等教育财团联合主办,韩国SK集团承办。
当前,亚洲正面临包括经济和社会极端化、城镇化、环境和健康等挑战,已有的努力和方法仍无法应对这些独特的、前所未有的挑战。新问题需要新思路、新想法。正因如此,社会企业将扮演一个重要的角色。在题为“顺应时代要求、勇担社会责任”的主题演讲中,上海市精神文明办公室发布了《上海市文明单位社会责任报告》。
《报告》认为社会责任的建设意义重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既是中央、市委的明确要求,更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同时,随着社会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社会力量的参与将在社会治理结构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对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的要求也将随之提高。
《报告》将精神文明建设框架内社会责任的涵义概括为建立在几千年来形成的中华民族道德传统之上,也是建立在社会转型期的现实国情之上的“分外之责”、“道义之责”和“精神之责”。基于这样的中国特色,在上海社会责任报告制度建设中,上海市文明办不仅依照一般国际惯例对企业单位提出了要求,还开创性地把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纳入进来,从企业社会责任拓展出单位社会责任的概念。
参评单位数量翻番
报告评估中得分较高的1000家单位的情况作了介绍。全市第十六届3367家文明单位中,有91%提交了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其中企业类单位占54.06%;事业类和机关类单位占45.15%;社团和上海市规模以下单位则不到1%。相对于2011年的819家单位,参评数量翻番,这也从侧面反映了社会单位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不断提高。
相对于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社会单位的社会责任更多地体现了“分外之责”,它以“社区责任”、“诚信责任”、“环境责任”等指标为内容落实“道义之责”和“精神之责”。在有区分的考量下,《报告》结果显示,前1000家单位社会责任总体水平为72.4分,其中事业类单位平均分最高为74.92分,机关类单位平均分为72.22分,企业类平均分为70.06分。社会责任报告评估结果为A级的单位共58家;评估结果为B级的单位共257家;评估结果为C级的单位共454家;评估结果为D级的单位共231家。
报告中“救灾与慈善捐助”、“志愿工作”、“环境保护”等重点指标作了分析,并表示中国特色的事业单位在承担“分外之责”、“道义之责”和“精神之责”方面都体现出了很好的作用。同时各单位在履行社会责任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特殊群体的关怀尚显不足;二是志愿服务的有效性有待提升;三是节能减排要求需进一步细化;四是慈善捐助活动形式较为单一,捐助总额总体偏低;五是政府诚信有待进一步提高。并从三个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的措施:一是提高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二是提升统计分析的科学性;三是探索评价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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