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受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委托,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结合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组织修订了《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并更名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现形成《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附件1,2)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附件3)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8日。
其中《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概要为:
正文(范围、术语与释义、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
· 附录一、化妆品禁用组分
· 附录二、化妆品限用组分
· 附录三、化妆品检测和评价方法
1) 理化检验方法
2) 微生物检验方法
3) 毒理学试验方法
4) 人体安全性检验方法
5) 人体功效评价检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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