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的依据
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依据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部门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等。

预包装食品标签审核依据包括法律法规、部门规章、部门公告等规范性文件、相关标准等。

1.1国家法律

主要有《食品安全法》,如其中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销售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第六十七条对标签标注的规定;第六十九条对转基因食品要求显著标示;第七十八条对保健食品标签标注内容及声称的规定;第九十七条对进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要求应有中文标签等。此外还有《产品质量法》,如第二十七条对包装标识的规定,《广告法》第十八条对保健食品广告内容的规定,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

1.2部门法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如第三十三条对转基因食品显著标示的规定,第三十九条及六十八条对标签的相关规定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

1.3管理办法

有《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禁止食品加药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及《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等。

1.4部门公告、复函

1)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的公告,如2019年第4号公告《关于可溶性大豆多糖等19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18年第10号公告《关于黑果腺肋花楸果等2种新食品原料的公告》等。

2)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如2019年第29号公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的公告》,如2019年第29号公告《<关于规范保健食品功能声称标识的公告>2018年第23号)有关问题的解读》等。

3)海关总署公告,如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70号“关于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等。

 1.5标准方面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其问答版、实施指南,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及其问答版,GB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及其问答版,GB2760-2014《食品添加剂通则》及其增补,GB14880-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29924-2013《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以及产品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