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
回顾历程,旧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对于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于2021年7月10日发布了新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021年12月28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发布新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新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将网络平台运营者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形纳入网络安全审查范围,并明确要求掌握超过100万用户个人信息的网络平台运营者赴国外上市必须申报网络安全审查,主要目的是为了进一步保障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维护国家安全。

回顾历程,旧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对于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相关部门于2021年7月10日发布了新版《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