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国家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

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5015-2021,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同时废止。

规范要点

1.全文强制,必须严格执行

2. 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通用规范覆盖面广,涉及新建建筑、既有建筑、可再生能源系统、施工调试验收与运行管理等内容

3.建筑碳排放计算作为强制要求

4.可再生能源利用要求细化

5.新建建筑节能设计水平进一步提升。《通用规范》提高了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的热工性能限值要求,与大部分地区现行节能标准不同,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在现行节能设计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

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75%;

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65%;

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 72%。

6.新增温和地区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要求。相比于《工业建筑节能设计统一标准》GB 51245-2017,《通用规范》新增温和A区设置供暖空调系统的工业建筑节能设计指标,拓展工业标准适用范围,温和地区工业建筑严格执行。

7.暖通空调系统效率和照明要求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