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标准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生态环境统计管理,规范排放源统计调查工作,现批准《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排放源统计》(HJ772-2022)

  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环境统计技术规范 污染源统计》(HJ772-2015)废止。

  标准内容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