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2日,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正式发布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GB 26572—2025)标准文本。同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标准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标准将于2027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对于标准实施日期之前生产或进口的产品,将给予企业1年时间用于库存产品消纳,即2028年8月1日前库存产品还可以销售。本标准对 GB/T 26572-2011及第1号修改单和 SJ/T 11364-2024 两项推荐性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了融合和完善,并将全面替代两项推荐性标准。
新旧标准主要变化
1)有害物质种类增加:整合了第1号修改单内容,有害物质种类由六大类增至十大类,新增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2)新增电器电子产品分类及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将电器电子产品类别分类为I类和II类,采用不同的限制使用要求;
3)将标识要求纳入强制性标准:将SJ/T 11364-2024“标识要求”的内容纳入本标准的规范要求,提升了“标识要求”标准的等级;
4)增加删除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有害物质”、“环保使用期限”、“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和“应用例外”4个术语和定义;删除了“限用物质”术语和定义;
5)增加了技术支持文档保存期: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了技术文档保存期应自产品停产后不少于3年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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