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三大环境议题指引发布

2026年1月30日,中国资本市场在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且符合国情的可持续发展信息披露体系进程中,迈出了标志性的一步。在中国证监会的统筹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协同一致,同步修订并正式发布了《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次修订的核心是新增了《第三号 污染物排放》《第四号 能源利用》《第五号 水资源利用》三项具体应用指南,标志着自2025年9月5日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市场高度关注的三大环境议题披露实操标准最终落地。此举在A股部分上市公司迎来可持续发展报告强制披露“首考”之年(2026年)的关键节点,为市场提供了一套清晰、可操作的“说明书”,标志着我国ESG(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披露规则体系从顶层设计走向精细化实施的新阶段。

本次新增的三项指南,与2025年1月发布的《第一号 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和《第二号 应对气候变化》共同构成了日趋完善的指南体系。其核心目标在于切实解决上市公司在编制相关报告时“不会报、报不准”的系统性难题,而非设立新的强制性披露义务。新《指南》的实用性和指导性主要体现在三个维度:1. 强化“双重重要性”与风险管理《指南》系统性地阐述了各议题对企业可能产生的财务和战略影响,即“双重重要性”。例如,不仅指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化石能源成本上涨可能带来的合规与运营风险,也揭示了采用先进污染防治技术、提升能源效率所能创造的市场机遇与成本优势。这引导企业从价值创造和财务重要性的层面来理解和管理ESG议题。2. 统一核算方法与数据口径为确保披露数据的可靠性、一致性与可比性,《指南》提供了关键量化指标的通用计算流程与方法。这涵盖了污染物排放量的统计边界、综合能耗的折算标准、以及水资源取用与消耗的计量方式等。统一的核算标准是提升数据质量、使其真正具备投资决策参考价值的基础。3. 明确信息披露要点与颗粒度《指南》进一步细化了披露内容的要求。例如,明确了排放物对周边社区与员工的影响、节能节水目标及实施进展、能源总消耗量与总耗水量等具体披露项目,使上市公司的报告编制工作有了更明确的遵循标准。此次修订过程充分吸收了市场意见。以深交所为例,在征求意见期间采纳了增加污染物相关风险和财务影响示例、完善能耗及耗水量计算方法等意见,并对规则表述进行了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