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PA 是 Records of Processing Activities,即 “个人数据处理活动记录”。它不是普通的数据资产清单,也不是隐私政策,而是 GDPR 下控制者和处理者用于证明其数据处理活动合规的“数据台账”。
一、证明问责制的抓手
GDPR 不只要求企业合规,还要求企业能够证明自己合规。ROPA 是 Article 5(2) accountability 的基础证据。
二、记录所有个人数据处理活动
包括处理目的、数据主体类别、个人数据类别、接收方、跨境传输、保存期限、安全措施等。
三、支持监管检查
Article 30 明确要求,监管机构要求时,控制者或处理者应提供 ROPA。
四、支撑 DPIA、数据出境、供应商管理、删除保留、数据主体权利响应
没有 ROPA,很难判断哪些处理活动需要 DPIA,哪些数据出境,哪些供应商接收数据,哪些数据应删除。
五、区分 Controller ROPA 与 Processor ROPA
数据控制者记录的是自己责任范围内的处理活动;数据处理者记录的是代表每个控制者实施的处理类别。
六、不是一次性文档,而是持续更新的运行机制
新系统上线、新增字段、新供应商、新目的、新跨境传输、保存期限变化、算法/画像变化,都应触发 ROPA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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