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DDD尽职调查适用的标准与法规

国际标准

《联合国工商业与人权指导原则》

2011年发布,为国家和企业提供了关于如何预防和解决商业活动中对人权的负面影响的权威框架。

《跨国企业指南》(MNE Guidelines)

1976年发布,向跨国企业提出涵盖人权、劳工权益、环境、贿赂与腐败、消费者利益等多个领域的建议。

《负责任商业行为尽职调查指南》

2018年发布,为企业提供尽职调查的实施框架,帮助企业识别、预防和减轻其运营和供应链中对人权、劳工权益和环境的不利影响。

国际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

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的基础性国际法律文件,旨在稳定大气中温室气体的浓度。《巴黎协定》是UNFCCC下的一项重要协议。

《1930年强迫劳动公约》(第29号公约)《1957年废除强迫劳动公约》(第105号公约)

国际劳工组织(ILO)制定的两个关于禁止和消除强迫劳动的国际法律文件。

《联合国反腐败公约》(UNCAC)

联合国为打击跨国、跨区域的腐败犯罪主持制定的国际法律文件。

《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ICERD)

旨在为各国提供一个共同的法律框架,以禁止和消除一切形式的种族歧视。

《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

旨在消除在生活的各个领域,包括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和家庭生活领域,缔约国及其代理人的作为或不作为造成的以及任何个人或组织实施的在法律上和事实上对妇女的一切形式歧视。

《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

旨在促进、保护并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而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国际法律文件。

欧盟指令或法规

《欧盟碳关税》

2023年5月17日正式生效,为进口商品征收碳排放费用,旨在减少碳泄漏并促进全球减排。与CSDDD《Article 1》-气候变化的过渡计划关注风险及核心目标一致。

《欧盟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令》

2023年1月5日正式生效,作为《非财务报告指令》(NFRD)2023年1月5日正式生效的替代指令,适用范围内的企业须严格按照ESRS标准编制和披露可持续发展报告。与CSDDD《Article 16》-沟通强关联。

《欧盟电池法案》

旨在对电池全产业链实施更全面的监管。自2025年8月18日起,相关经济运营商应制定并实施电池尽职调查政策,从而履行相应尽职调查义务。与CSDDD相比,目前电池法案明确尽职调查的必须调查的环境及社会风险(11项)。

《欧盟冲突矿产条例》

2021年1月1日生效,欧盟公司确保他们只从负责任和无冲突的来源进口这些矿物和金属。相比CSDDD,冲突矿产条例同样要求记录和披露尽职调查,但聚焦矿产采购。

《禁止强迫劳动产品条例》

2024年12月13日生效,明确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进口和出口使用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相比CSDDD,此条例聚焦供应链的人权风险管理。

《欧盟零毁林法案》

尚未生效,禁止将不符合其合法性和可持续性要求的产品投放到欧盟市场或从欧盟市场出口。企业必须开展尽职调查以确保其采购产品的合法性。相比CSDDD,此法案聚焦采购林产品及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