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发布

7月中旬,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下称《办法》),并宣布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项新规的发布,不仅意味着节能审查制度的一次升级,更释放出一个明确的政策信号:未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能耗和碳排放的双重管控要求。从“节能”走向“节能+碳控”,中国的绿色项目审查机制迎来了历史性转折。

在此之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仅需通过节能审查,即通过对项目能耗水平和能效标准的评估来决定项目是否可行。而此次出台的新办法,首次将“碳排放评价”纳入审查体系,成为节能审查意见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不仅扩大了监管对象的维度,也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更深地嵌入到投资项目的源头设计环节中。可以说,“碳”不再只是企业运营过程中的环境变量,而正在成为企业投资决策的硬性指标。《办法》的出台背景极具现实意义。过去几年,在能耗双控政策的持续推进下,各地已经逐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节能审查体系。但随着碳中和战略深入推进,单一能耗管控已不足以应对转型挑战。碳排放作为衡量绿色发展的关键指标,必须从项目建设源头予以考虑。尤其是在“双碳”目标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当下,如何构建起覆盖“能耗+碳排”的双控体系,成为政策制定的核心议题。此次《办法》明确规定,所有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凡是年能源消耗达到一定标准的,必须在开工前开展节能审查,并同步进行碳排放评价。这项评价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运行期内的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减排措施、以及与当地碳排放控制目标的协调性等内容。项目的节能报告中,必须完整纳入这些碳排放指标,并经审查机关综合评估后,形成统一的审查意见。换句话说,没有通过碳排放评价的项目,将不能获得节能审查通过,也就意味着不能动工建设。新规之下,建设单位需要在项目立项阶段即启动碳排放评估程序。这将对项目设计提出更高要求,促使企业从一开始就优化工艺、选择低碳能源结构,并合理配置生产流程。某种意义上,《办法》倒逼企业从传统的“能过审就行”心态,转向对环境影响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这也将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包括绿色设计咨询服务的兴起、第三方碳排核算市场的扩张,以及绿色金融在项目筛选环节的重要性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