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范围三”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WBCSD)等国际标准和协议制定机构将包括碳排放在内的温室气体排放分为三类:“范围一”包括所有的直接排放;“范围二”包括电力、热能或蒸汽消耗中产生的间接排放;而“范围三”则包括所有其他间接排放。

降低温室气体排放是全人类对抗气候变暖的关键所在。这些人为的排放理所应当由人类来减少。作为化工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倡议,TfS正在研究如何系统性解决这个问题。

生产商可以控制“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排放,因为他们必须对生产负责。但还有大量的“范围三”温室气体排放问题亟待解决。

在化工产业链中,通常约三分之一的碳排放与化工企业的生产运营直接相关,也就是“范围一”和“范围二”的排放,但仍有超过60%的碳排放属于“范围三”排放。这意味着我们在减排方面依然存在巨大的可提升空间。